蔡小姐問:再過2年我就符合請領勞保老年年金滿15年投保年資的標準。但新聞報導勞保基金恐破產,
,很多人申請提早退休,
,辦理一次請領勞保老年給付及退休金。我如果提前辦理一次請領,
,是否要繳較多所得稅?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何嘉容答:一般上班族退休後,
,可以領到2筆款項:1筆是依勞工保險條例由勞工保險局支付的「勞保老年給付」,
,另1筆則是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給付「勞工退休金」。
若蔡小姐請領勞保老年給付,
,因其性質屬於社會保險給付,
,故不論是申請領取一次金或分期金,均為「免稅所得」。
若是請領勞工退休金,依所得稅法屬於退職所得,應依領取方式及領取年度財政部訂定的定額免稅金額計算免稅額;超過免稅額度的退職所得,均應申報為領取年度的個人綜合所得並繳交綜所稅。
依財政部公告101年度退職所得定額免稅的計算方式,在101年度一次領取退職所得者:(1)一次領取總額在16萬9000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的金額以下者,所得額為零。(2)超過16萬9000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的金額,未達33萬9000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部分,以其半數為所得額。(3)超過33萬9000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的金額部分,全數為所得額。
申請分期領取退職所得者,101年度以當年領取總額,減除73萬3000元後,餘額為當年度所得額。
若蔡小姐適用新制退休金,且其個人退休金專戶提繳金額及孳息總額,依提繳年資計算年平均金額少於16萬9000元,去年申請一次請領勞工退休金時,退休金將全免稅。
不過,若選擇舊制退休金制度,由於舊制退休金是由公司支付,其領取方式應為一次請領;公司因財務或資金困難,經與員工達成協議或經員工同意採分期給付者,依財政部函釋,仍屬所得稅法規定的一次領取退職所得,該退休金雖為分年領取,仍應依一次領取的定額免稅門檻計算。
此外,必須考慮公司未來營運狀況和負責人的誠信問題,萬一公司倒閉,無法支付退休金,大筆養老金恐付諸流水。(何嘉容口述),
楊姓男子先後認養三隻小狗,
,但它們不是重傷就是走失,
,台北地方法院認定他未善盡飼主責任,
,接連棄養小狗,
,昨天依違反動物保護法判處他有期徒刑三月,
,得易科罰金,
,全案可上訴;這是台北地院認定棄養動物判刑的首例。
判決指出,
,住台北市萬華區的楊姓男子(卅八歲),
,去年三月上旬透過民間動物保護團體,向鄭姓女子認養一隻雪納瑞犬,帶回住處養了約兩個月,這隻狗就被人發現在萬華區一所國小旁,全身多處骨折。
楊姓男子去年六月上旬又透過網路,向新竹林姓女子認養一隻雪納瑞犬,兩個月後又走失,至今音訊全無。他去年九月向新北市動保團體領養一隻混種犬,去年底又被人發現流浪街頭,臉部及身體有嚴重蜂窩性組織炎,經台北市動保處救援才保住性命。
動保處根據狗的晶片得知飼主是楊姓男子,深入追查發現他先前曾認養兩隻小狗,結果一隻受重傷、另一隻下落不明,將楊依違反動物保護法罪嫌移送法辦;他承認自己照顧三隻小狗不周,因虐待動物部分缺乏具體證據,檢方只認定他棄養。
台北地院法官指出,楊姓男子認養小狗後,不妥為照顧撫養,竟在認養短短兩個月內就隨意棄養,且半年內接連棄養,不但不尊重生命,還造成環境問題,行為實不可取。
台北市動保處長嚴一峯說,飼主養寵物應量力而為,如果沒能力照顧寵物,應轉送給親友飼養,或請民間動保團體轉介,也可以送交政府的動物收容所,不可任意棄養。,
台中市警局督察長張蒼波遭市議員爆料涉嫌濫用公務車,
,廉政署中部調查組介入調查,
,張否認「公器私用」,
,檢方也查無具體證據,
,僅查出填寫派車單有瑕疵,
,將查證是否涉偽造文書。
市議員張耀中本月初爆料,
,指張蒼波近2年以督勤為由,
,把警局公務車當成自家車用來上下班,公務車還停在住家旁的潭子區頭家派出所,方便使用。
廉政署中部調查組分「他」字案調查,檢察官昨指揮廉政官到市警局調閱資料,並以證人身分傳訊6名後勤科科員、以及以嫌疑人身分傳訊填寫派車單的3名督察員,張蒼波獲悉後,主動配合到案說明。
張蒼波強調「公車公用」,全用於公務使用,否認「公器私用」。
廉政官查出張未將公務車做為私人交通工具,也未在非上班日駕公務車載家人出遊或訪友,但查出督察員等人填寫派車單時有瑕疵,使用人與駕駛人不同,非駕駛人卻去填載為駕駛人,恐涉及偽造文書,檢察官訊後將張蒼波等人請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