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國立大學許姓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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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約鄧姓女研究生北上參加研討會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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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在賓館房間內鑿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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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窺女學生洗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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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控妨害秘密罪;不過兩人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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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秘密屬告訴乃論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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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鄧女撤告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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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檢署昨天對許處分不起訴。
檢察官傳喚許出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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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對於檢方所有提問,均供稱「我保持緘默」,對於被指控的案情不願做任何交代;鄧女後來遞狀撤告,聲明已與被告和解,但未說明和解條件。
鄧姓女子指控,今年二月間,許姓助理教授要她從南部北上參與國科會計畫會議,還幫她在台北市萬華區一家賓館訂了房間;許聲稱自己也會下榻該賓館,希望她提前一天入住。
鄧女入住飯店後,發現桌上不僅有情趣用品及啤酒,桌上還留有不明字條寫「這些是廠商提供的全新樣品,可免費使用。」當時浴室門也被拆下,廁所牆上還多了個小洞;鄧女覺得怪異,用衛生紙將小洞堵住。
沒多久,鄧女接到許的電話,許自稱家中有人生病,臨時要離開賓館,無法請鄧女吃飯,要鄧女自己解決晚餐;鄧女用餐後回賓館洗澡時,發現牆上衛生紙竟在移動,洞內還透出鏡子反射光,驚覺遭偷窺。
「我當下非常緊張,趕快拿浴巾把自己包起來,衝出去穿衣服。」鄧女懷疑是老師鑿洞偷窺,覺得老師怎麼可以這樣,拍照存證後向警方報案提告。
警方調查,許在賓館訂了兩個相連的房間,並從木製衣櫃下方鑿出一個拇指般小洞,從洞看出去就是鄧女浴室,而恰巧鄧女浴室門又被拆掉,懷疑許意圖偷看鄧女盥洗如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