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繼母施暴 兄妹沒「法」回台求學

高雄1名高社經背景的媽媽12年前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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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兒女監護權給在大陸工作的先生;但子女指長期受繼母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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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繼續在大陸和父親同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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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在台灣求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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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受限法令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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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春節回台迄今無法入學。協助母子3人的高市議員周玲妏昨在議會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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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名媽媽12年前罹患罕見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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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時她和先生正協議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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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醫生說她5年內可能失去行走能力,她才忍痛把1歲和2歲的子女監護權給了先生,先生到大陸工作後再度結婚娶妻,小孩跟著父親、繼母在大陸生活。這名媽媽努力復健、運動,減緩病情惡化,現在不需坐輪椅,體能還比以前好,正常擔任高薪工作,子女也每年回台灣和媽媽一起過年。周玲妏說,今年過年,孩子向媽媽訴苦12年來忍受繼母家暴都不敢講,繼母過年前為細故打他們十多個巴掌、罰跪,他們已不想再回父親家,要留在台灣和媽媽同住。媽媽聽完子女的敘述,相當心疼,想讓孩子在高雄就學,但一直碰壁,公、私立學校都無法入學,最後找周玲妏幫忙,周玲妏和律師商議,請媽媽為子女聲請家暴暫時保護令,讓孩子可以暫留高雄,爭取3個月時間和孩子的父母協商監護權之事。周玲妏表示,暫時保護令聲請了快一個半月還沒下來,高市教育局又以無孩子的學籍、欠缺在大陸的就學資料、父母有監護權爭議等種種原因為由,無法讓孩子入學。教局副局長戴淑芬說,教育是以孩子最大權益為考量,學籍問題可以透過實際測驗解決,但孩子未成年,要請社會局協助處理孩子監護權的問題,只要有相關文件,就可以暫時入學。「難道父母爭監護權,孩子就沒有受教權嗎?」周玲妏說,台灣不時發生監護權爭議,但不能因此阻斷孩子受教育的路,她會持續努力,為面臨父母監護問題的兒少爭取受教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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