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羅文欽涉辱警 檢求重判

桃園縣議員羅文欽酒店辱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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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地檢署檢察官舉世說新語「蜂目豺聲、殘警以逞」形容他凶猛如豺狼般欺負警察逞威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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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依妨害公務、傷害等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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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請從重量刑。
檢察官在起訴書中還詳述員警被羅羞辱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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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警車上互訴委屈的內容:「他就是耍威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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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寵壞了;都是長官通融議員、害基層不好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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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議員操控警局預算「還能管局長」。
員警還說,議員一通電話就能讓官警被調到山邊或海邊,阻斷升遷機會。檢察官表示,員警車上的對話,都被隨身的秘錄器錄下,對話中道盡基層辛酸,事後羅還自爆隔天分局長向他道歉。
檢方還透露,臨檢帶隊官許傳灶在開庭回憶案發情景時,當庭激動落淚,擔憂日後家人安危,不安而泣,檢察官認為「警官怕議員怕到這種程度、很罕見。」
起訴指出,羅文欽(四十四歲)上月廿日深夜在有女陪侍的KTV喝酒唱歌,平鎮警分局警備隊長許傳灶帶十名員警臨檢,羅走出包廂,要求員警出示證件,揚言要「抄臂章號碼、打電話給局長」,接著以三字經、五字經開罵,並拉扯許傳灶,致許頸部受傷。
羅同行友人上前勸阻,羅還握拳要毆人,後來扯斷許警用電腦皮套扣環。警方顧慮波及其他酒客,未依現行犯逮捕。根據羅文欽向檢方供述,隔天平鎮分局長還到他服務處道歉,表示「會檢討改進」,許傳灶無奈,三天後到地檢署控告羅妨害公務、傷害等罪。
檢察官偵辦時,羅文欽供稱當時已近酒醉,要求員警出示證件,許傳灶未亮證件,雙方有爭吵,但絕無出手打人,可能有拉扯。檢方根據警方提供的蒐證錄影,清楚看到許傳灶等人是穿制服執行公務,「根本不需要出示證件」,速偵速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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