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姓職業軍人與已婚的吳女有染,
,吳的丈夫發現姦情後,
,去年3月以25萬達成和解;事後兩人卻繼續偷情,
,去年8月,
,吳夫到李服務營區理論,
,李簽切結書承諾不再來往,
,否則要賠100萬元,
,詎料簽切結書翌日照常幽會。 吳夫提告反擊,李雖辯稱礙於長官壓力簽下切結書,但法官認為,李介入別人家庭,還強詞奪理,簽有切結書,仍投機行事,判李要依約賠償100萬。,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