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霸凌時有所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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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數被霸凌的學生家長只知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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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孩子若因霸凌身心受到傷害可以求償;新竹一名陳姓學生因呂姓同學長期霸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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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生創傷後壓力症候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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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決呂姓學生的父母要賠十一萬餘元。
呂姓、陳姓學生目前均已念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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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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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生母親說「尊重司法判決」;陳生家長連繫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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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得知他對判決看法。
曾處理此一糾紛的師長表示,這件事一直是他「心中之痛」,此事爭議兩年多,從校內調解至對簿公堂,不論官司判誰輸、誰贏,他認為雙方家長和孩子都是輸家,因為打官司對兩個孩子及父母都是煎熬。
這名師長回憶,兩名學生國小低年級時同班,中年級分班,升上五年級後又同班,雙方常玩在一起,成績都中上。
前年三月,雙方讀小六時,因細故在校園追逐,呂出拳打中陳頭部,校方事後找雙方家長到校協調。陳姓家長表示,孩子出現頭暈、惡心等症狀,診斷有輕微的腦震盪,孩子與呂相處會覺得恐懼。
呂姓家長同意讓孩子調離原班,減少衝突機會,並禁止兒子參加畢業旅行做為懲罰,但事後陳姓家長還是提出告訴,指兒子自小一就遭呂欺凌,呂曾以指甲將兒子臉頰抓流血。
三、四年級期間,雖然雙方不同班級,但是呂利用下課時間,常從背後給兒子一拳,直到小六那年,兒子遭對方打到輕微腦震盪,他才發現兒子長期遭對方欺凌,身心受創。
陳的父母認為,兒子長期遭霸凌,產生社交退縮、對人無安全及信任感,出現過度緊張及退化行為等症狀,須長期接受心理治療,檢附就醫單據要求損害賠償。法官審酌認為精神慰撫金以十萬元較適當,加上醫療費,呂姓家長應賠償十一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