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心家長協會和高雄市議員陳信瑜昨天召開記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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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鳳山區一國小的鍾姓老師涉詐欺、侵占和偽造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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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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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學校成績考核委員會只記鍾姓老師一大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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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將鍾姓老師免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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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又未積極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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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失望;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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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和教育局都表示一切依法辦理,鍾老師則不願多說。
記者會指出,鍾在這所國小兼教務主任並擔任管樂班總指揮,90年到99年管樂班學生家長另成立「管樂班後援會」,由鍾指派一位家長負責保管、處理後援會帳務,但鍾偽造印章,且利用自製清單,多次重複請款,從91年10月到98年5月,以14項名目共向後援會領取27萬9302元。
家長指出,這段期間,鍾向學生家長收取的鐘點費,都以3小時計,實際上課只2小時;管樂班每月收費,只用信封袋寫繳納金額,沒有收據。
市府教育局指出,鍾姓老師後來遭檢舉也被起訴,去年10月18日一審以侵占公款,判決他有期徒刑1年2個月,緩刑4年,檢察官不服,提出上訴;今年3月20日,高等法院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全案未再上訴。
鐘點費的部分,7位家長提民事訴訟,鍾老師和家長和解,返還每人2萬5000元。
官司定讞後,鍾被免除主任職,學校教評會多數決作成送成績考核委員會議處決議,成績考核委員會則記鍾一大過。
家長對學校、教育局不滿,認為應將鍾免職。
學校張姓代理校長說,已將鍾姓老師提報不適任教師,但程序尚未完成,成績考核委員會的決議也向教育報備過,教育局不同意備查,退了回來,學校仍要送成績考核委員會審議,如委員會維持記鍾一大過處分,還是要再送教育局;教師被記大過兩次才會被免職。
教育局昨天聲明,已請學校教評審議,尚未完成,教育局並無督導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