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有碩士學歷的林姓女子雇用印尼女外傭照顧生病的父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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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百般虐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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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要外傭每天工作十八個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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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限制不准洗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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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天擦澡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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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餐飯後只能喝半杯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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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毆打、苛扣薪資。台北地方法院判決林姓雇主應賠償外傭四十八萬二千元。
法官判決賠償的金額計算方式很特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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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定林女將外傭「一人當兩人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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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顧父親、母親及做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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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女獲取「少雇佣一個人的不當得利」,判決林女應再給付外傭「多做一個人工作的薪資」、精神慰撫金及苛扣的薪資。
林女還因此件虐傭案,被台北市勞工局課處十五萬元罰鍰,同時移送檢方依販賣人口罪嫌起訴,由法院審理中。
被虐的印尼籍外傭前年三月來台到林女家工作,依雙方簽訂的契約,外傭工作是照顧林父,但林女卻命令外傭也要照顧母親及做日常家務,每天工作十八小時。
法院審理時,林女辯稱,額外做家事及照顧母親都是外傭自願的;但法官調查發現,林女曾以外傭忘記煮開水、廁所水箱漏水、打破碗盤等未操持家務為由扣薪,留有扣款清單,顯見林女認為外傭做家事是工作內容並非外傭自願。
據了解,林女是向仲介反應外傭照顧老人不力,仲介前往探視時,發現外傭容貌憔悴、面露驚慌、神情畏縮,全身散發異味,且手臂到處瘀青,向勞工局報案調查才揭發這件駭人聽聞虐傭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