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遣工侵權 捷運公司不能卸責

郭女春光外洩案,

澎湖大明蝦

,清潔工黃婦是人力派遣公司雇用的,

床墊

,台北捷運公司以此主張不必為黃婦侵權行為負賠償責任,

POF收縮膜

,但台北地院仍判決捷運公司要賠。法官認為,

白木耳料理

,台北捷運欲利用派遣勞動的法律型態,

機電保養

,推卸自身的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

購屋

,並不足取。
近年,

滋養

,人力派遣業興盛,企業將若干項目外包給人力派遣公司,派遣公司再雇用員工到簽約的企業工作,派遺員工薪資福利待遇都不如企業正職員工,而企業藉由人力外包減少人事成本。
以本案為例,台北捷運公司將清潔工作外包給人力仲介公司,人力仲介公司再將黃婦派遣到捷運公司工作,當黃婦與旅客發生侵權行為爭議時,應由台北捷運還是人力仲介公司負雇佣人的連帶賠償責任?
台北捷運主張,黃婦是人力仲介公司員工,而非台北捷運員工,捷運公司與人力仲介公司間為承攬契約關係,且捷運公司每季對派遣清潔工作勤前訓練,並盡監督義務,捷運公司依法不須就承攬人行為負損害賠償責任。
但法官認定,在勞動契約上,台北捷運公司與黃婦沒有直接契約關係,但捷運公司對派遣勞工具有指揮監督管理權限,依民法侵權行為的觀念及最高法院判決要旨,黃婦的雇主除了人力仲介公司外,台北捷運公司屬黃婦「使用上的雇主」,對黃婦的侵權行為亦須負連帶賠償責任。,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



台中關鍵字優化
便宜網站
SEO達人
客製化網站
排名系統
FB粉絲團經營
專業社群行銷 台北
客戶管理系統建置
購物網站租用
台中行銷達人
專業社群行銷
粉絲團經營
專業網頁設計
行銷達人
網域申請
SEO優化
網路行銷
關鍵字如何操作
網站排名如何操作
主機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