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法院日前依對境外提供情報等國家安全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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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維權人士張海濤判處19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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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沒收個人財產12萬元人民幣(約1萬8238美元)。此時中共領導班子正擴大鎮壓維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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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而招致國際譴責。張海濤是住在新疆自治區的人權活躍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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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在網上貼文批評中共。他的律師李敦勇接受電話訪問時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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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依「煽動顛覆國家罪」和「為境外提供情報罪」被判刑。李敦勇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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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個罪名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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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只是張海濤曾接受外國記者電話訪問。觀察家說,17日作出的這個判決特別重。李敦勇則說:「按最重的判的…新疆歷來都是判的比較重。」張海濤的妻子表示,官方要沒收他們唯一的房產,沒有工作的她和剛滿月的孩子即將流離失所。19年刑期中的15年是針對煽動顛覆國家罪判出,與張海濤批評當局政策、特別是對新疆政策的貼文有關。其餘四年則是針對為境外提供情報罪,與他接受外媒訪問談論新疆情勢有關。據報導,張海濤上世紀90年代從國企失業下崗後於1995年到新疆發展,從事電話卡零售業務。他長期關注新疆民族問題以及民生事務,曾協助訪民在網路上發表他們遭遇的不公,也曾對社會問題發表獨立觀點。2009年,他被公安以「涉嫌詐騙」羈押,兩個月後獲釋。過去幾年,每到兩會或「六四」周年日等被當局認為敏感的日子,張海濤均會被當地派出所作為「維穩目標」加以監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