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家屬指證歷歷,
,表示有一名酒醉女藝人當初不爽綁安全帶,
,因此先行下車還踹車門一腳,
,另一名女藝人則當場打110報警,
,之後友寄隆輝才動粗,
,家屬已當場追加告訴這名女藝人傷害罪。據悉,
,被害人家屬指控,
,當初坐後排中間座位的友寄隆輝,曾用右手勒住司機脖子,左手毆打瘦小的司機,還踹頭,踹得連帽子上都沾滿鞋印,行為非常惡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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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