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照太糊 不算通姦證據

基隆巿一名張姓男子日前無意間發現妻子手機裡與陳姓男子的性愛照片,

客製化網站

,以手機翻攝當作通姦證據提告,

客製化網站

,檢察官認為翻拍照片模糊,

調理食品

,無法認定就是張男妻子與陳男,

無骨鳳爪

,全案證據不足,

燻茶雞宅配

,偵結不起訴。
不起訴書指出,

台中網路公司

,去年11月張姓男子發現妻手機存有性愛畫面,拿起手機翻拍存底。張姓男子以翻攝照片當證據對兩人提告,但檢察官認定,翻拍照中只是某男以手觸摸某女下體,另一張拍到半張臉,無法判斷是否為被告。,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



FB粉絲團經營
關鍵字達人
網域申請
SEO
台中網路公司
網路行銷達人
關鍵字如何操作
台中關鍵字優化
專業網頁設計
排名系統
專業社群行銷 台中
虛擬主機租賃
社群行銷達人
台中操作排名
網站租用
網路行銷
客製化網頁
購物網站租用
行銷達人
SEO優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