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保官:1年內退黑心貨 賣場都該認帳

食品安全問題層出不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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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向本報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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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不合格產品發票到台糖量販店退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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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賣場電腦裡有會員的消費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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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要求賣場應依紀錄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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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被賣場拒絕。台南市消保官趙秋媚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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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理實務上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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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場至少應根據紀錄退還近1年的貨款。
台糖量販店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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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障消費者權益,願依照店內會員消費紀錄,將1年內的該項不合格商品退款,但希望是個案處理,避免如果廠商不願意認帳,賣場只能自行吸收,損失過大。
消保官趙秋媚表示,黑心商品退費事件近期相當多,業者多要求消費者持發票或產品包裝才能退費,但不少賣場採會員制,有會員歷次的消費內容,消費者應有權主張賣場依照紀錄,將沒有發票及包裝的商品也一起退費,但到底主張的期限是多久,因很難證明到底多久前的產品是有問題的,應以1年內較為合理。
她表示,目前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正,未來消費者遇黑心商品可以向業者索賠,賣場應提供紀錄做為依據,因為這項資料屬於消費者個人的消費紀錄,不涉個資法。
讀者反映,他經常在台糖量販仁德店購買義美泡芙,最近發生義美使用過期原料事件,他持包裝前往退費,受理人員從電腦調出他的會員消費紀錄,說「你之前也買了不少」,他認為之前的商品可能也有問題,要求賣場退費卻被拒。讀者表示,賣場既然有紀錄,就證明他確實買過,應該退錢。
台糖副總江銘宏表示,實務上難以認定產品到底何時開始出問題,如果有會員消費紀錄,台糖會考慮在合理期限內視個案退費。
對類似問題,好市多台南店則表示,隨時都可以提供會員本人消費紀錄,而且只要消費者對商品有疑問,不管是否有發票或包裝,都可退貨。
家樂福公關陳依芳表示,賣場退貨是根據廠商提供的規定,多數都會要求有發票或包裝,要視廠商的態定決定,因為賣場只是退貨平台,實際退費的是廠商。像家樂福留有會員近半年的消費紀錄,但主要供內部對帳使用,並未對外開放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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