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遊金額談不攏 女咬人、男醫師告官

王姓中醫師找「按時計薪」的徐姓女子伴遊,

專營FB粉絲團

,逾時一個半小時,

好吃泡菜

,徐女想多收七百五十元遭拒;兩人當街拉扯,

租車

,動口也動手。徐女認為咬人是正當防衛,

台式泡菜

,士林地院法官不採信,

SEO

,昨天判她繳罰金七千五百元,

好吃小菜

,得易服勞役。
「怎麼會想找伴遊?」四十二歲的王醫師告訴法官,

黃金泡菜

,晚上空虛寂寞,想找伴聊天;廿四歲的徐女曾任職護士,皮膚白皙,原想討回七百五十元卻被罰十倍,得不償失。
據調查,王醫師在愛情公寓網站認識徐女,女方說付費可以伴遊;去年九月十日,雙方約定以每小時五百元價格,徐女從凌晨三點到早上九點,陪王醫師在台北市北投區泡湯、聊天。
兩人「相談甚歡」,伴遊時間超過一個半小時,徐女要求多收七百五十元;王卻認為剩餘時間是女方「奉獻」,拒絕額外付錢。結果變成「一言不合」,徐女氣得罵王耍賴,雙方在新北投捷運站起爭執。
王醫師指控徐女扯掉他的帽子,咬傷他的右手臂,驗傷報警,陸續向士林地檢署提告傷害、毀損、搶奪。徐女也控告王醫師詐欺、妨害自由、強制猥褻。兩人互控一堆官司,只有徐女被控傷害部分成案,檢方聲請簡易判決,其他都不起訴。
法院審理時,徐女否認犯行,辯稱王醫師沒履約付超時伴遊費,若他落跑,就無從追討;當下咬傷人是為了防衛財產,屬於「正當防衛」。
但法官認為,刑法的「正當防衛」是指受到不法侵害時,出於防衛自己權利的行為,「不法侵害」不包含民事的債務不履行;徐女辯稱正當防衛,不符法律要件。考量王醫師的傷勢輕微,徐女一時失慮觸法,只判她繳交罰金。全案可上訴。,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



客製化網站
關鍵字廣告
網站排名如何操作
網域申請
排名系統
SEO
客戶管理系統建置
產品代銷
排名優化
粉絲團經營
FB粉絲團經營
關鍵字優化
網站優化
客製化網頁
網路行銷顧問
專業社群行銷 台中
專營FB粉絲團
網頁設計
網路代銷
漸進式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