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1名羅姓社區發展協會女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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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綽號「番薯」的前理事長有嫌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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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傳述:「『番薯』吃錢吃十幾萬」等語;一審被依誹謗罪判處拘役5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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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羅否認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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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上訴證明清白。
羅姓社區理事長被控於去年6月17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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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五結鄉二結王公廟金爐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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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台語向陳姓婦人傳述:「番薯」吃錢吃十幾萬等不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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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薯」是何姓前理事長的綽號,陳婦告訴何的妻子,何告羅誹謗、妨害名譽。
羅否認指控,辯稱沒說過這樣的話,沒在金爐旁看到陳婦。但陳婦證稱,當天聽到其他婦人討論1名綽號「番薯」的男子吃錢,看到羅順便問起,就跟她說:「妳不知道,『番薯』吃錢吃十幾萬」,她跟羅說不可能,就離開了。
陳婦說,當時是開放空間,旁邊是馬路,參加活動約20人,羅講話的音量是平常音量;「番薯」是誰?廟方幹部、地方人士都證稱,是何姓前理事長的綽號。
宜蘭地方法院審結,廟的金爐旁為公共場合,羅傳述言詞,雖無人在旁,但以一般音量對陳婦陳述,無刻意壓低聲音,當時附近有人活動相距僅3公尺多,逾20人, 羅傳述「番薯吃錢吃十幾萬」等語有散布於眾的意圖。
一審認為,羅承認未向何查證,何在理事長任內是否吃錢十幾萬,也無法證明她的指涉是真實,但「吃錢吃十幾萬」顯然是在指摘何有侵占或其他刑事不法犯行,足以毀損何的名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