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化案不滿彰化縣政府的行政處分,
關鍵字如何操作
,二度向環保署申請訴願皆成功。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台化)申請彰化廠鍋爐汽電共生程序空汙許可證展延,
客戶管理系統建置
,遭彰化縣政府駁回展延申請,
購物網站租用
,台化公司不服向環保署提起訴願,
SEO達人
,環保署今年3月10日訴願決定,
關鍵字廣告
,撤銷彰化縣政府的行政處分,並另為適法的處分。 彰化縣政府今年6月重作處分,先以其核發台化公司100年空汙許可舊證,其中生煤成分不符環評承諾,故溯及予以撤銷;進而以舊證既經撤銷,台化公司空汙許可證之展延申請案即失所附麗,駁回展延申請案。台化公司不服於是再向環保署提起訴願案。 環保署訴願會指出,彰化縣政府本次處分未循訴願決定意旨糾正其駁回台化公司空汙許可證展延申請案,也就是其審查過程有認定事實錯誤,違反正當法律程序、理由不備等違誤。環保署指出,彰化縣政府重為處分時,以台化公司隱匿環說書或其提供資料出於不正確或不完全,故其信賴不值得保護為由,進而將台化公司舊證撤銷,並以舊證既撤銷展延即失所附麗,再度駁回台化公司展延申請,這個處分顯有違訴願法第95條訴願決定拘束力及第96條重為處分應依訴願決定意旨辦理之規定。 環保署指出,彰化縣政府於核發許可時,就調查證據認定事實擁有十足之權限,非僅得依恃台化公司所提供之資料或陳述即應核發許可,尚需經彰化縣政府就其職掌權責範圍為實體之審查;又非台化公司不提供資料或陳述,彰化縣政府即無法知悉環說書內容。因此該違法核發舊證可歸責於彰化縣政府未盡職權調查義務所致。環保署訴願會指出,因此訴願決定將彰化縣政府違法溯及撤銷舊證部分撤銷,另駁回展延申請所為之處分予以撤銷,要求另為適法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