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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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針對汽機車駕駛人實施「低頭族」及「強化行人路權」交通大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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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警察局交通大隊請駕駛人注意。
交通大隊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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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今民眾使用智慧型手機上網情形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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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車時也常使用手機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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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易造成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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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致車禍發生。交通部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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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定汽機車駕駛人行駛道路時,不得使用手機進行數據通訊功能,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實施,訂102年1月1日起取締。
市警局實施初期特別配合高雄市取締重點工作「強化行人路權執法專案計畫」,102年1月2日至4日上午9點至中午12點,選定高雄市30處以上路口擴大取締。
市警局已要求各單位針對轄區易發生交通事故、違規頻繁與人車通行量較高等路段,編排2個以上路檢點,例如:學校、醫院、商圈及車站周邊重要路口,針對駕駛汽、機車行駛中或停等紅燈時,使用手機上網等違規行為加強取締。
依新法規定,汽車駕駛人行駛道路中使用手機通話或上網,可處新台幣3000元罰款;機車駕駛人部分,則處1000元。
警方說,依現行法律規定,駕駛人行駛於道路上均不得使用手持式行動電話通話,或使用數據通訊服務,停等紅燈時也不得有這些行為。警方提醒汽機車駕駛人,不要違規使用手機,停等紅燈時也不要為了消磨時間而上網,或使用FB、Line、App等網路服務,務必集中注意力駕車,以免觸法被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