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新集團旗下公司屏東製油廠向大統長基食品廠購入摻有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的銅葉綠素進行調色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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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稱純橄欖油或純葡萄籽油對外販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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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長曾啟明、油脂課長陳聰筆及品管組長蔡俊勇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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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纏訟多年。智財法院昨天二審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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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無法證明3人是主觀上出於詐欺取財、商品標記不實及調配、包裝攙偽假冒及含違法添加物的油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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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而販賣等直接或間接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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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改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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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頂新不法所得7億9947萬餘元也不須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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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案確定不得上訴。頂新屏東廠代製的橄欖油等油品加銅葉綠素攙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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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地方法院一審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及詐欺等罪,判處油脂課長陳聰筆2年徒刑,屏東廠長曾啟明及品管組長蔡俊勇各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而頂新公司罰款800萬元,不法所得7億9974萬餘元均沒入。頂新製油公司表示,該公司與當初曾向大統長基公司採購油品的台糖及福懋等公司一樣,都是被大統長基公司欺騙的被害人,感謝司法還給公司及員工清白。 智財法院二審認為,頂新生產的橄欖油、葡萄籽油,是使用大統長基食品廠攙混葵花油、芥花油或著色劑銅葉綠素等調製的油品,客觀上有危害人體健康的風險。但檢察官並未提出積極證據證明被告陳聰筆明知油品是大統公司攙混的橄欖油及葡萄籽油,卻仍然購買做為原料,也沒有證據證明被告曾啟明、蔡俊勇刻意放寬檢驗標準而容任攙混油品。智財法院基於檢察官無法證明陳聰筆等3人主觀上有詐欺取財、商品標記不實及調配、包裝攙偽假冒及含違法添加物之食品進而販賣等直接或間接故意,昨天撤銷一審有罪判決,改判頂新公司及3人均無罪,不法所得7億9947萬餘元也不須沒收,全案確定不得上訴。頂新屏東廠代製的橄欖油等油品加銅葉綠素攙假案,屏東檢調人員查封問題油品。圖/報系資料照 分享 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