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海外情報監聽法庭(FISC)三日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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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局得繼續搜集每一位美國人、每一天的電話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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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限三個月。不過由於已有兩個不同法院對國家安全局進行全面偵監行動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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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出相互牴觸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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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這場偵監官司還有得打。
國家情報總監發言人特納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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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SC已經重新授權國安局的電話情資搜集計畫。
這項從二○○六年開始的偵監計畫,雖需要定期要求法庭授權,每次期限為三個月,但已流於公式化。
特納發表聲明指出,FISC的十五位法官過去五年來,已經卅六次同意國安局搜集美國國內電話紀錄為合法行為。
特納並指出,美國各情報單位願意修改電話紀錄偵監計畫,以提供更多的隱私權及保障公民自由,只要能有利於情報工作的運作。
白宮成立的諮詢小組之前曾提出報告,建議不應再允許國安局大量搜集並儲存電話記錄,而且國安局在取得各相關法院的同意前不得搜尋各筆電話紀錄。
在報告提出後,美國已有兩處其他法庭對於這項偵監計畫是否合法,做成相互牴觸的判決。
華府地方法院法官李昂上個月判決,這項偵監計畫可能違憲。司法部針對這項判決已提出上訴函,要求上述法庭駁回地院的判決,三日司法部委請的律師已向哥倫比亞特區巡迴上訴法庭提出上訴。
本案是由原告克雷曼律師對美國總統歐巴馬及多位最高階國安官員提出控訴,並獲得勝訴。他打算下周向聯邦上訴法庭請願,要求將此案直接送請最高法院裁決。
但另一件與國安局電話紀錄偵監計畫有關的案件,紐約地方法院一位法官則判決政府的作法為合法。輸掉這件官司的美國公民自由聯盟表示,他們將向紐約聯邦上訴法庭提請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