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
烏日霧眉
,代表國民黨角逐國民黨總統大位的馬英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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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布由蕭萬長擔任他的副總統搭檔。由於蕭萬長的財經背景正好與馬英九互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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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上經驗豐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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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決定當時遍受肯定。那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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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萬長是69歲。
相隔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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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萬長再度受邀上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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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為馬政府策劃加入TPP等區域經貿組織。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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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時的蕭萬長更是「老將出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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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75歲。不過就在短短幾個月之後,卻傳出下一屆的監委提名審薦小組,擬對提名人設「年齡上限」。對照蕭萬長的「老將」前例,不啻為一大諷刺。
為監委提名設年齡上限,理由很容易理解。不外乎監委世代交替、年輕化有助監委衝勁等。這些理由,也必非完全沒有道理;但監委這樣的職務,稱不稱職,是不是真的和年齡大小相關?恐怕很有疑義。
其實,監委負責的案件,固然有依其專業自行申請調查者,也有「分派」案件。換言之,任何監委,都可能接觸到不同面向的案子,能否進入狀況,「經驗」就很重要。
更何況,許多具有公職背景的監委,可能原本是法官、教授,退休之後再貢獻所長,如此一旦設年齡上限,未來很可能就無法找到類似背景的社會賢達,對於監院的專業性和多元性而言,都是傷害。
既然設了監委審薦小組,小組成員就應該從專業能力來多元考量誰適任、誰不適任,假如只是「一刀切」設個門檻,那審薦小組也太失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