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歲王姓男子趁同居人陳婦外出工作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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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機猥褻性侵陳婦年僅13歲的孫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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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在聯絡簿上寫著「我很憂鬱、很想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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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以刀片割手腕自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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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輔導老師查出她遭「阿公」欺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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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男到案後還辯稱「我只是摸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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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不是什麼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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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認為他無悔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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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強制性交等罪將他重判10年2月。
合議庭查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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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男與陳婦同居6年,平日照顧陳婦的孫女「小春」生活,被害人叫王男為「阿公」,但王男從去年10月間起,利用叫她起床的機會,伸手撫摸她的胸部、親吻她的胸部,被害人都會忍,但「阿公」愈來愈過分,手指頭伸入她的下體,她怕「阿公」會進一步侵害,決定告訴老師。
「小春」遭王男性侵後,不時哭泣、難過,在聯絡簿上寫著「我很憂鬱、很想死」,多次以美工刀割手腕自殘,還要求輔導老師不要說出去,被害人說「阿公」會賺錢養家,擔憂老師說出去,會害「阿公」被關;經輔導老師一再開導,強調沒有人可以侵害她的身體,「阿公」做錯了應該受制裁,被害人才慢慢接受。
王男犯後雖一再表示做錯了,請求法官從輕量刑,但在二審合議庭審理時,竟稱「我只是摸摸被害人而已,不是什麼大罪」,法官因此認定他絲毫無悔意,從重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