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智屏疑涉入央視行賄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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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大陸境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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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最高人民檢察院上午以書面傳真法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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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告知確有此事; 據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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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岸檢察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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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以柴女在對岸有案件須要請她到大陸「協助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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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截至上午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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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方並未根據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司法互助協議,正式提出司法互助請求,也未敘明柴女涉犯的具體內容。
法界人士指出,由於柴智屏被指涉入的大陸央視行賄弊案,柴女捲入的程度為何,目前尚屬偵查階段,目前不得而知,不過,人不在大陸的柴智屏,如果規避陸方的司法調查,後續恐遭吉林省人民檢察院發布通緝。
法界人士說,雖然兩岸有簽署司法互助協議,但事涉我方的司法管轄權,未來案件的發展,縱使柴女遭到對岸通緝,我方也不可能協助緝拿; 換言之,柴智屏只要不去大陸即可免去面對的問題,但也喪失在對岸發展的機會。
柴智屏昨天從星馬度假返台,對於捲入行賄案透露自己的無辜,強調她並未行賄。
本案爆發後,上周,法務部國際及兩岸司與對岸的窗口,先行電話口頭查證,對岸證實柴智屏遭偵辦的吉林省人民檢察院境管,上午大陸最高人民檢察院正式以書面告知我方,不過,書面僅提及柴女在大陸有案件,須要她去大陸協助調查,未具體說明柴女涉入的具體內容,也未正式請求我方進行司法互助。
據了解,未來對岸如果透過司法互助請求,僅會涉及兩岸文書的往返及取證等問題,如柴智屏遭對岸人民檢察院發布通緝,在台灣並不發生實際的拘束力,主要關鍵在於我方有獨立的司法管轄權; 兩岸簽署共打協議後,雙方合作的機制,主要侷限於販毒、暴力或集體犯罪,類似貪瀆案件的請求協助尚乏前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