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facebook 吳姓女子在嘉義縣酒駕被攔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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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用姊妹淘陳女的資料接受警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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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傳統油墨方式捺印指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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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立即進刑事局指紋資料庫比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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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冒名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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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監、出獄都未被發現,直到刑事局比對出兩人指紋不同,冒名頂替行為才敗露。每年有上百名犯嫌被逮時謊報身分,警方必須比對指紋查明。但全台半數縣市警察局未全面採購指紋活體掃描器,無法第一時間識破謊言,只能使用傳統的油墨指紋卡,建檔比對曠日耗時,待揭穿騙局,有些犯嫌早已不知去向。 監察院前年調查一起離譜冒名案,潘姓男子酒駕被苗栗縣警方逮捕,他假冒何姓男子名義應訊都未被查出真實身分,直到法院判決定讞,執行時拘提何男,才發現抓錯人。監察院以檢警未能發覺冒名應訊,衍生後續法院冗長勘誤,浪費司法資源及影響人民重大權益,應檢討改進。但潘案不是唯一,嘉義吳姓女子酒駕被查卻冒用陳姓姊妹淘的案子,讓陳女(五十三歲)也被依頂替罪判刑。記者循線找到吳女(五十歲),她坦言,當時出車禍,因經濟壓力、醫藥費,加上兩名子女正值叛逆期,才找好友陳女借酒澆愁,沒想到事後遇員警攔檢,趁上廁所時去電陳女,取得她的同意後冒用,「對承辦員警和陳女都很抱歉…」。傳統油墨指紋捺印方式,無法立即與警方指紋資料庫進行比對,增加嫌犯假冒他人身分機會。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承辦檢察官回憶,兩人年紀僅差三歲,長相和身材差不多,吳女當時因酒測值零點七七毫克,被警方移送地檢署,聲稱未帶身分證件。檢方拿到的照片是因身分證字號調出來的資料,照片解析度差,經列印後,兩人樣貌的差異不易察覺,「如非將兩人一起叫來,實在難辨識真假」。另外,嘉義縣陳姓男子酒駕被警察攔查,酒測值超標,陳冒用胞兄名義接受警詢,他本人有強盜等前科,因警方使用傳統油墨捺印,無法立即比對身分,導致陳的胞兄收到法院判決後,才知被胞弟冒名。警方統計,全台警察機關有一五二套指紋活體掃描器,除刑事局、保二及保七總隊外,縣市警察局有一四四套,大多集中在六都,有嚴重的城鄉差距,其中十二個縣市未全面採購,嘉義縣只有一台,有些地方仍使用傳統的油墨指紋卡,影響指紋比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