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姓男子去年在陽台要求女子撫摸下體遭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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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徒手毆打女子頭部、拉扯頭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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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女子昏厥時強行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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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事後逃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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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還傳簡訊恐嚇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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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不再見面就會公開性愛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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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報警。趙到案後否認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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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稱兩人是合意性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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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上有傷是因「她玩得太嗨」,法官不採信說詞,依轉讓禁藥、強制性交、恐嚇罪各判3月、3年4月、4月徒刑,高院今駁回上訴。趙去年2月帶女子回到桃園家中,凌晨先提供安非他命給女子吸食,4個小時後,他在陽台要求女子撫摸他的下體遭拒,他氣憤地痛毆女子頭部、拉扯頭髮、用手勒住脖子。他壓制女子後,再度要求撫摸生殖器官。 趙事後趁女子遭毆打意識不清,帶女子回房間,將女子壓在床上,以生殖器官、手指性侵,又拿按摩棒磨蹭女子下體。女子事後逃離他的住處,拒絕再見面,他竟傳簡訊恐嚇,「房間裝有監視器,如果不再見面,就會將性侵畫面放上網」,女子驗傷報警處理。趙坦承傳恐嚇簡訊,但否認性侵,辯稱女子是自願和他發生關係,女子身上有傷,是因為陽台地板為水泥材質,「她當時玩得太嗨,翻來覆去才會這樣」。法官認為,女子供詞前後一致,女子手指有抓痕,頸部也有抓傷和瘀傷,如果只是在陽台上翻來覆去,不可能造成如此傷勢,另若沒有違反女子意願,女子也不會逃離他的住處,從趙傳的恐嚇簡訊來看,更能證明趙有性侵女子。桃園地方法院依轉讓禁藥、強制性交、恐嚇罪各判3月、3年4月、4月徒刑,高院今駁回上訴,全案仍可上訴。趙姓男子在陽台毆打性侵女子,還辯稱「是她玩太嗨受傷」。示意圖/ingimage 分享 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