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兵與少女發生關係不承認 遭判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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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與友人出遊時結識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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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男帶少女去摩鐵開房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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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尋獲少女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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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查看對話紀錄,少女才透露與士兵的情事。少女父母怒控楊男妨害性自主,楊男僅表示帶少女到摩鐵但沒嘿咻,但少女指證歷歷,少女友人也出庭指證,法官認定楊男依對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判刑1年。判決書指出,23歲楊姓士兵,去年5月與友人出遊時,結識國三少女,之後楊男多次私下邀約少女出遊,並將她載到摩鐵嘿咻2次,事後還載她回家。直到少女有天離家出走,少女雙親報警請求警方協尋,警方在網咖尋獲少女時,查看身份與物品時,發現年僅15歲少女包包內竟有保險套,及向友人驚爆與楊男「炒飯」的事情的對話紀錄,警方緊急通知家人,家人帶少女去驗傷,並控楊男妨害性自主。 楊男向法官表示,他當兵開始就知道與未滿16歲女子發生性行為是犯罪的,但他只知道少女未滿18歲,不知道她未滿16歲,並坦承有跟少女去過摩鐵2次,但否認發生性關係。不過少女指證歷歷,少女友人也出庭指證與少女有「會不會導致月經不順?會不會懷孕?等對話」。法官審酌,楊男明知少女未滿16歲,對於男女情慾年少無知,性自主權尚未成熟,為滿足個人私慾,與對方發生性行為,影響少女身心發展,考量被告迄今未與少女家人和解,也沒有賠償,犯後又一再否認,犯後態度不佳,因此依與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判刑1年。新竹地方法院。圖/報系資料照 分享 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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