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英文總統承諾十二月卅一日一定會通過「反滲透法」。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行憲進入第七十三年前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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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蔡英文總統下令民進黨立法院黨團須在十二月卅一日完成《反滲透法》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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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破壞憲政權力分立制衡的毀憲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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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人似乎回到訓政戒嚴時期的黨國年代!又蔡總統在官邸喬弄民進黨不分區立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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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終止動員戡亂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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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憲政常態後的另一敗壞憲政行為。顯示民國八十六年修憲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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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長均可由總統隨意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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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行政院長的部會首長任免權,又受制於總統,造成總統有權無責,在失去道德分寸後,讓責任政治淪於虛無之總統腐敗現象! 無獨有偶的,民進黨團立法院黨團為因應總統與立委選舉,於上月八日原提十二月十八日至卅一日立法院停開院會與委員會的提案,經立法院長蘇嘉全召集政黨協商後,決議在十二月十八日至卅日停開立法院各種會議。這個停會事件特別可議的是,民國一○九年會計年度將於明年一月一日開始,但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至今仍未審議完畢,民進黨立委卻為因應選舉而提案停開立法院院會與委員會,放棄為人民看緊荷包之責任,也充分顯現立法院的腐敗現象!《反滲透法》草案,並非行政院所提,而是民進黨立院黨團在十一月廿六日推動逕付二讀的法案,表示是一個迫切法案,本應在一個月的協商冷凍期後立即審議,但民進黨立院黨團卻讓立法院「停會」不表決,直至會期最後一天的十二月卅一日,才要依蔡英文總統的指令通過,這種操弄選舉利益,敗壞憲政的行為,實已失去道德天良!對於影響人民權益甚為巨大的法律案如《反滲透法》者,本應依憲法第五十八條第二項「行政院院長、各部會首長,須將應行提出於立法院之法律案或涉及各部會共同關係之事項,提出於行政院會議議決之」的規定,但近年來,多項重大敏感爭議法案,多由民進黨立院黨團提案,且無行政院對案,這使「行政院會議」應有的專業協作功能,日益失去,造成許多立法胡亂,更使立法院淪為總統的立法局,大大失去憲政制衡功能!另外,蔡總統也利用現時不良的憲政結構,在去年九合一地方選舉敗選後,任命蘇貞昌、陳其邁、林佳龍等組成敗選者內閣,在中央掌大權,監督地方自治事務,形同地方敗選、失去民意的人,轉為獲得民意勝選者之中央長官,嚴重背離民主精神,更在憲政史上留下不義的敗筆!而蘇貞昌、陳其邁、林佳龍等敗選者就任以後,並未把行政首要之人民安全當作大事來辦,相反的,為了討好選民,所提違背社會公義、亂撒人民的血汗新台幣,就已超過三千二百億元。這種曲意拚選舉,造成國家資源分配不當,斷橋、火災、空氣汙染、農地破壞等社會災難層出不窮的腐敗政府,民眾應在明年一月投票使其下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