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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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密度高;台灣人的特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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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描述為熱情且情感表達素直。一遇重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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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密集、反覆地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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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加上媒體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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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種加油添醋的情節四處流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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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往造成集體情緒感染。於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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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單一事件就使得群情激憤,社會張力強大,洪仲丘事件和反服貿學運均造成二十多萬人聚集凱道,台灣漁民遭菲律賓公務船射殺的廣大興號事件也曾喧騰不休。
最近以來,從北捷殺人事件,到葉世文收賄弊案,都讓社會情緒再度爆發。事件本身除造成直接影響外,餘波盪漾,又翻攪出很多社會心理層面的集體現象。以北捷慘案為例,不但鄭捷本人引發了輿論對死刑的激烈爭辯,他父母在捷運站公開道歉,就算下跪俯拜致歉,仍逃不掉圍觀群眾的激烈指責,甚至有媒體跟監搶拍其行蹤,名嘴對鄭家人的親子關係妄加揣測,厲聲撻伐,儼然「絕不能放過他們」。
近日的發展,由於檢方清查鄭捷的就學紀錄和同學交往,他就讀的板橋高中也受到公眾「另眼看待」;校方說接獲反映,有人在捷運上看到穿板中制服的學生,就故意避開。校方為此還開放學生可申請不著校服、不背書包上學,以避開旁人異樣眼光。這種社會壓力何其驚人,何其殘酷!也因此,本報特別報導日本秋葉原二○○八年隨機殺人事件中凶手家庭的分崩離析之例,指出其弟甚至以「加害者的家屬不能擁有幸福」為理由而自殺之殷鑑,提醒台灣不要重蹈「輿論殺人」的覆轍。
社會對重大弊案感到氣憤,對凶案的受害者賦予同情,都是可理解的,大眾也的確需要情緒發抒的管道。不過,如果任一重大案件都要鬧成類如「人民公審」的局面,則不是一個理性成熟社會應有的景象。儒家傳統特別注重家屬親戚關係的臍帶,但今夕何夕,總不能仍沿用舊時代的「株連法」來看待不幸案件。現代法治社會,一般公民應會同意「一人犯罪,不及妻孥」的概念,然而每每事到臨頭,許多人仍不免受情緒作用干擾。
且別說像鄭捷那樣「罪大惡極」的例子,就在最近的葉世文收賄案中,也因為「眾人皆曰可殺」的氣氛,而衍生若干非理性的景象。官商勾結固然可惡之至,人贓俱獲也難再以「無罪推定」為之掩飾,但法治社會還是有司法辦案的程序規則,也應守住「罪犯也有人權」的底線。如今不但很多應屬「偵查不公開」的犯罪細節被洩漏(或推測、甚至編造)出來,變成街譚巷議的素材;遭收押的當事人家屬前往探視時,不論是女兒或媳婦送去私人用品,都遭媒體緊迫盯人仔細盤查,隱私揭示於眾。就算涉案人等罪有應得,他們的家屬非公眾人物,難道連免於被盯梢的自由也沒有嗎?
台灣民眾感情表達直接,媒體煽情下很容易被激出集體義憤,網路時代的人肉搜索更是威力驚人;但有時缺乏正確資訊或理性判斷,感情容易暴衝,也因此被海外學者形容為「理盲而濫情」。較遠的例子如馬總統上任不久後的莫拉克風災,政府初期動員不力固然是民怨主因,但當時輿論一片「錯失救援黃金七十二小時」的責難之聲;事後才有專家提醒,土石流釀災於分秒之間,根本無「黃金七十二小時」的說法,但社會既有印象已然定型。
較近的如洪仲丘事件中,涉案上士范佐憲等人被描述為「賊眼亂瞄」、「目光邪惡」,早已被輿論定罪。直到作家平路為文質疑是否「賊眼亂瞄」就可成立「十足的罪證」,並剖析公眾在「自以為的正當性」之下可能肇造不自覺的殘忍,「社會公審」的話題才引起一些檢討。最近的部落客彎彎事件,當事人被逼出面鞠躬道歉之後,也有身為部落客者為文「你有資格譴責彎彎出軌嗎?」反映了同樣的檢討。
除了有熱情的心,還應有冷靜的腦。社會正義要追求,但勿以激憤執行公審,勿以流言傷及無辜,才是正義的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