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主委顧立雄3日在立法院財委會備詢時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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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配合教育部,
光源台北
,研議修改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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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企業找教授當獨董,
熊貓外送員
,校方須「先出具」書面同意函。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經過三個多月幾多考量後,
黑糖家
,教育部以「未利益迴避」為由駁回台大遴選委員會選出的校長,
黑糖
,「利益迴避」頓時間宛如顯學;但攤開現行官場、民代與企業間的往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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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獨董來自學界、退休官員,政府對「利益迴避」的重視究竟是偶一為之,還是持齊一標準?管中閔擔任獨董的企業副董,剛好是台大校長遴選委員,儘管只有一票,即使扣除,管仍比第二名多兩票,最後仍被扣上「未利益迴避」的大帽子,成為教育部祭出拔管的最終理由。 既然當今政府如此重視「利益迴避」,要不要全面檢視一下有權力者,究竟有多少人認真看待「利益迴避」?中研院前院長翁啟惠用女兒名義購買與中研院技轉相關企業的股票,姑且不論買股資金來源,就算如翁啟惠所言,是以自家資金幫女兒投資理財,從這樣的發言、且不認為有問題的情況,顯然不光是翁,還包括他周圍的人腦海裡,至今仍沒有「利益迴避」的自覺。最近引發爭議的金融八法修法,可能引發未來權貴的金融犯罪所得無法沒收,那些學者專家、政府官員與民代聯手為權貴犯罪謀福利,至今答案尚未明朗;但只要檢視立法院過往修法,不管是行政機關或立委為特定業者利益修法的情況,誰注意過利益迴避?企業找教授當獨董,或是找退休官員出任董、監事,正面效應當然有助於產學合作、產官合作,但當公務員或官員在職時,知道退休後有機會到某企業任職,在職權範圍的法令解釋上,或相關公文批核上,會不會先給予企業禮遇?何時有人檢視過這類利益迴避?更常見的情況,是在諸多耳語中留下無限迷霧。當不少法官、檢察官轉任律師後,轉而接受涉及官司的企業權貴委任,甚至出任上市櫃公司的董、監事;有人在位時甚至經手過相關企業官司,卸任後隨即轉而為企業服務,可曾被質疑過「利益迴避」?台大校長遴選過程中,以管中閔與蔡明興間的關係,或許真有應迴避而未迴避的程序瑕疵;但既然要以這樣的標準拔管,至少,請用同樣標準檢視所有該檢視者,別再標準不一、徒留話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