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讓偷拍的人刪證據

國發會副主委邱俊榮(左二)因被控偷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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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向主委陳美伶(右二)口頭請辭獲准。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報載國發會副主委邱俊榮疑在捷運站偷拍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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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案件內容本人不予置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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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必須探討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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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我們碰到類似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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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僅是讓偷拍者當場刪照片?還是直接扭送警局?這個社會充滿以貌取人的迷思。因為邱副主委相貌堂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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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主觀認定他應該不是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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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以抓通緝犯的方式處理;假如今天是個穿著邋遢的流浪漢,我們大概會認定他就是萬惡不赦的壞人,全力制止他刪除犯罪證據。 希望此事迅速結案,也希望大家能夠由此事件獲取教訓。人證重要,物證更是法庭攻防的鐵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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