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政府推動軍公教年金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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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發軍公教人員反彈。在野黨在立法院激烈抗爭行動無效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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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為聲請釋憲來找回最後一線生機。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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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此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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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連續二天進行憲法法庭辯論。其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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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請人與行政機關代表雖激烈交鋒攻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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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雙方立場南轅北轍、毫無交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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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議題仍無法充分對話與辯證。憲法法庭未來如何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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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預知,但我們希望大法官們能夠擴大思維,放下八股的「法理」,試著以有感的「課稅」觀點,來檢視這次年金改革的合理性與公平性。課稅,就是政府用公權力,強迫性的把民眾口袋的錢轉到政府手中。政府拿走部分的多寡,就叫做稅率;稅率愈高,民眾的稅負就愈重。以綜所稅為例,按納稅人所得高低分為五個級距,稅率從5%到40%,所得愈高的人,繳的稅就愈多。這種累進課稅制度,政府最擔心的就是,高所得者會因邊際稅率太高而產生出走、逃漏或減少賺錢誘因等行為反應。蔡政府去年就是基於這個理由,才將綜所稅原最高稅率45%調降至40%。由此可知,在蔡政府的心目中,40%乃是民眾忍受政府課稅的上限比率。 然而,民眾被課稅的感受,不是只會發生在正規的稅制上。除了從民眾身上拿錢之外,政府也常常會發錢給民眾,例如對中低收入戶的社會救助等。為了確定救助的對象的確是貧困者,政府通常會對其做經濟狀況調查,並設定一個標準;所得低於這個標準,即是政府的補助對象。假設政府訂定的標準為10萬元,只要所得低於此數的民眾,便可從政府拿到1萬元的補助;若該民眾的所得為10萬100元,則立刻就喪失1萬元的補助。民眾多賺這100元,卻付出了1萬元的代價。從租稅的角度言,這如同被政府課了高達10,000%邊際稅率的稅。在這麼極端的稅率下,可想而知,這個民眾一定不會「笨到」努力去賺這100元。蔡政府的年金改革就是一種對軍公教的課稅。政府從民眾身上強迫性的拿錢,叫做課稅;政府給民眾的錢被強迫性的縮減,也叫課稅。大家都同意,隨著時空環境變遷,原有的退休年金制度的確需要改革。姑且不論財產權的剝奪、信賴保護的破壞,以及不溯既往原則的毀棄等爭議,軍公教更在意的是改革的容忍度與公平性。平均而言,這次年改每人退休所得最終大約被調降三至四成左右。這麼高的「稅率」,等於是把每一位軍公教退休者,都當成是綜所稅的最高所得者課稅,顯然是極不公平的。一位每月薪資10萬元的民眾,一年所得120萬元,依現行綜所稅規定,稅率只有5%。如今,換成一位工作30年的軍公教退休者,同樣金額的所得,政府竟狠心的課以40%的重稅。尤有甚者,退休的軍公教再任有給職務,如屬政府編列預算支持的機構,則停止其領受退休金之權利,其中竟包括私立學校。換言之,退休軍公教尋求「第二春」,只要月酬超過基本工資23,100元,就強迫其不能領退休金;對超過23,100元的那一塊錢邊際所得而言,稅率高到近乎天價。如果這不叫做蠻橫霸道的「稅制」,什麼才是?或許有些再任工作,仍屬「廣義的」公務體系,故政府將之視如未退休者,尚稱有理。惟將私校納入其中,卻難令人信服;私校明明就屬私部門,受「私立學校法」的約束與保障,即使政府會對私校予以獎勵或補助,但亦不能視為受其控制的「附隨」組織。更可笑的是,蔡政府一邊還在推動「中高齡及高齡者就業法」,希望鼓勵企業增僱高齡及退休勞工,創造友善的高齡就業環境。政策間相互打臉矛盾,事小;年改限縮或懲罰退休軍公教的私校再就業權,則事大矣!如果課稅是人人厭惡的豺狼,那年改就是一個「披著羊皮」的可怕稅制。高貴的大法官!千萬不能讓這頭惡狼,繼續殘害我們社會及後代子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