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邱姓男子去年在臉書以暱稱搭訕10多名國中、國小女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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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要求這些女童、少女自拍猥褻照片傳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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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不傳就揚言恐嚇「你只要不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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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把你家人殺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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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中取得1名女童裸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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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再以同樣手法恐嚇18歲女子,女子隨即報警。高雄地院審理後,將邱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恐嚇及強制未遂等12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6月,其中10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判決指出,邱(20歲)去年上網瀏覽色情網站,看到有網友分享如何強取國中、國小女性照片、裸照方法後,竟模仿相關手法,在臉書以不同暱稱帳號,私訊多名仍讀國小、國中的女童。去年1月,邱私訊11歲女童要教她耍性感,被女童拒絕,邱竟稱「你是很想要我帶人找你了喔」、「我直接帶人找你了」、「我就帶人去學校找你,找不到你我就每天去」恐嚇女童。 之後,邱以其他暱稱私訊3名8歲、12歲女童,要她們自拍照或外出與他約砲,3女童不理會,邱恐嚇「你只要拍10照片或影片我就放過你」等語,但3女童沒照辦。判決指出,邱從去年1月到2月,以同樣方式恐嚇、逼迫10名女童自拍裸照或猥褻照,其中1名被害人遭恐嚇「你要我殺你家人嗎」等語心生畏懼,自拍全身裸照給邱男;去年7月,邱利用網路取得18歲女子裸照威脅她外出發生性行為,否則散布裸照,被害人佯裝答應但報警,警方陪同到場埋伏當場逮捕,並在住處查扣電腦犯罪資料,邱坦承犯行,現仍收押中。合議庭認為,邱造成被害人心裡恐懼、壓力而蒙受精神上的苦痛,欠缺尊重他人觀念,且缺乏保護兒少正常成長權益意識,危害社會善良風俗,判處有期徒刑10年6月,其中10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高市邱姓男子去年在臉書搭訕10多名國中、國小女童,並要求女童、少女自拍猥褻照片傳給他,若不傳就揚言恐嚇。高雄地院審理後,將邱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恐嚇及強制未遂等12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6月,其中10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示意圖/ingimage 分享 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