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男在小吃部非禮女公關 依強制猥褻罪判刑10月

鄭姓男子到台南市有女陪侍小吃部飲酒作樂,

SEO優化

,席間涉嫌對女公關強脫衣服襲胸、摸下體,

網路行銷

,女公關強力抵抗、趁機逃離包廂,

網站優化

,打電話向男友求救,

排名系統

,報警法辦起訴。鄭供稱有給女公關200元,

客製化網站

,對方同意他摸胸;女公關反駁說那是進包廂後代為送客的小費,不是同意鄭摸她的對價。台南地院認為女公關多次指述被害經過都一致,相關佐證吻合,依強制猥褻罪判鄭徒刑10月,全案可上訴。判決指出,2018年4月6日凌晨3點,鄭男和友人在南市安南區1家KTV小吃部包廂唱歌喝酒,他未經坐檯陪酒的女公關同意,強行將女方洋裝往下拉、撫摸胸部。 女公關極力反抗推開鄭,鄭用力架住女被害人肩膀,壓制在沙發上,女公關受到左臉頰、右上臂與上背部挫傷等傷勢,鄭再趁機強摸下體。女公關趁機推開鄭,穿好衣服逃離包廂,並打電話向男友阿明哭訴求救,阿明率多人當天凌晨3點多趕抵小吃部前,把鄭從計程車拖下來圍毆,造成鄭頭、頸部和雙手都有傷勢。阿明指責鄭想性侵他女友,才會動手打人。法官認為,女公關對遭到鄭摸胸與下體等受害情節,多次指述均屬一致,也與醫院診斷證明、阿國證述女友當下反應相吻合,足見女公關指述真實可採認;鄭男辯解不足採信,因此判鄭男有罪刑,還可上訴。鄭指控阿明涉嫌將他打傷部分,阿明被台南地院依傷害罪判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鄭姓男子到台南市有女陪侍小吃部飲酒作樂,席間涉嫌對女公關強脫衣服襲胸、摸下體,女公關強力抵抗、趁機逃離包廂,打電話向男友求救,報警法辦起訴。台南地院依強制猥褻罪判鄭徒刑10月,全案可上訴,圖為台南地院外觀。圖/本報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



自然排序
台中網頁設計
行銷達人
專業社群行銷
系統建置
網頁設計
粉絲團經營
網域申請
便宜網站
SEO優化
網路行銷
關鍵字達人
SEO達人
台中行銷達人
專營FB粉絲團
產品代銷
網路代銷公司
排名優化
客製化網頁
排名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