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高分院法官胡景彬「會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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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界不意外。胡投資地下錢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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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高利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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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酒家接受廠商性招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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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外遇生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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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年前就曾被公懲會休職三年懲戒。
胡景彬是台大法律系和法研所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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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官訓練所十六期結業。一九七九年開始擔任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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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一九九二年起,他在台中地院擔任庭長後,連串的惡形惡狀一一現形。
依公懲會的懲戒資料,胡景彬在台中地院庭長任內,藉與台中一家建設公司董事長陳中銘熟識機會,要求投資建案,還獅子大開口,陳承諾「投資滿一年就返還全部本金,再一年收取與本金相同的投資報酬」。胡發現錢好賺,還介紹當時台中地院院長黃金瑞共同出資一千二百萬元投資,自己又以「一年還本,兩年賺一倍」的相同條件,再投資一百八十萬元。
胡景彬後來透過陳中銘認識錢莊業者陳世明,他要求放高利貸,經陳中銘同意給予日息二角高利;胡出資四百萬元做為母金,以弟弟胡景祥為人頭匯款給陳世明,再由陳中銘開出六張共一百四十四萬元的利息支票。
沒想到,陳中銘被陳世明跳票倒帳三千多萬元,陳中銘為討債,找黑道持槍挾持陳世明;陳世明提告,檢調追查時意外揭發胡景彬投資地下錢莊的醜聞。
在三方合作期間,胡常和陳中銘、陳世明到台中知名的女侍陪酒酒店點小姐坐檯。陳世明向承辦檢察官說,胡動手摸小姐乳房,還算小事,竟叫小姐坐在他的大腿上,面對面脫掉小姐胸罩用嘴吸她的乳房,而且每次喝完酒一定買小姐出場陪宿。
陳世明說,他萬萬沒想到,一個法院庭長對陪酒小姐如此輕浮,「我大開眼界」;每次喝酒加小姐出場費,至少五、六萬到十幾萬元,都是陳中銘埋單。
另外,已婚育有一子的胡景彬,結婚不久,在小餐館認識一名女子,即與對方發生婚外情,並生了兩名女兒。公懲會調查時,胡還辯稱是因妻子生育困難,家族人丁單薄,為了傳宗接代,經妻子同意,「情非得已」才在外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