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規定,
,房地產買賣契約書訂明分期付款方式,
,分期繳付款項時,
,受款人逐期蓋章註明收訖者,
,該筆買賣契約書屬兼具銀錢收據性質,
,應由受款人在每次收款時按收款金額0.4%貼用印花稅票。 財政部指出,出租人在房租租賃契約書附件蓋章註明收訖者,同樣具有銀錢收據性質,亦應在每次收款時,按收款金額0.4%貼用印花稅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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