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數以萬計「意外美國公民」(accidental America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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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不居住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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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美國也幾乎沒有任何關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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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因美國稅法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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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欠美國國稅局(IRS)巨額稅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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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他們極感不平;其中陷此窘境的法國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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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促在美國訪問的法國總統馬克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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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川普政府提出該問題,盼能盡速解決。美國國稅局。 美聯社 分享 facebook 40歲的法國企業家華利斯,在法國出生成長,因父親為美國人,擁有美國公民身分,除此之外,他與美國沒有任何關連。三年前,他發現,根據美國稅法,只要是美國公民,不論居住何地,在全球各地的收入都得納稅。 律師告訴他,他在2013年因賣掉公司,積欠美國11萬5000元(美金,以下同)稅金,即使他在法國已繳交相關稅負;同時,為處理與美國國稅局的相關事宜,雇律師準備文件,另須付費6萬1000元。他認為,這筆負擔太不公平,拒絕支付。與華利斯有相同處境的許多法國人,希望美國政府了解他們的美國公民身分,為他們加諸的沉重負擔,敦促馬克宏在美國進行國是訪問時提出此議題。美國與其他先進國家不同,賦稅制度是根據納稅人公民身分,而非居住身分。2010年,美國會立法通過「肥咖條款」(又稱外國帳戶稅收遵法,FATCA),目的在掃蕩美國公民海外資產逃漏稅。該條款規定,外國銀行須向美國國稅局舉報美國公民的帳戶。此條款導致許多「意外美國公民」獲得其母國的銀行通知,可能欠美國稅局的稅。33歲的法國商務經理雷赫格是另一個例子,他在加州出生,父親為法國人,母親為新加坡裔美國公民,兩歲時父母離異,他和父親移居法國。他在法國長大就學,目前在巴黎工作。2014年,他的法國銀行向他索取美國報稅號碼,他赫然發現自己竟受美國稅法規範,被迫須填寫表格、聘雇律師,並且銀行帳戶須遭受查對,而放棄美國公民身分,律師等費用須3000元以上。舊金山會計師甘尼波表示,這些「意外美國公民」即使不欠美國國稅局的稅,處理最簡單的案子,都得花費700元以上;他們收入如果愈多,或財務狀況愈複雜,相關手續費用將隨之節節升高。如果他們置之不理,法國銀行則會向他們索取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