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男「阿龍」愛看網路色情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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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克制性衝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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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罔顧倫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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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性侵妹妹「小鳳」20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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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不堪長期遭蹂躪自殺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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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父親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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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龍」被判刑4年6月確定;他滿18歲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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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調「這是最後一次」再次性侵妹得逞,台中地院依強制性交罪將他判刑3年6月。可上訴二審。合議庭審酌,「阿龍」與「小鳳」為兄妹關係,竟不思對妹加以愛護,為滿足一己性慾,對妹施加恫嚇性侵害,非但有損人倫分際,更影響妹妹身心健全發展,使「小鳳」罹患思覺失調,造成被害人身心俱創,予以判刑。 判決書指出,少男「阿龍」喜愛看網路色情片,無法克制自己的性衝動,從2010年7月至2013年6月間,先後恫嚇要拿走妹妹的錢、或把妹妹鎖在家門外、或丟掉妹妹心愛物品為由,強迫妹妹與他發生性關係,先後性侵妹妹202次。被害人「小鳳」不堪長期遭蹂躪,自殺未遂,經父親報案,法官開庭時,「阿龍」多次向妹妹說對不起,但被害人「小鳳」不願與他和解,並希望他被關。一、二審依加重強制性交等罪將他判刑4年6月,他不服上訴三審被駁回確定。此外,「阿龍」滿18歲後,於2013年9月以後某日在住處,趁父母均出外之際,向妹妹表示擔心她將來月經來臨,倘發生性交行為恐會懷孕,強調「這是最後一次」等語,欲與妹妹發生性行為被拒絕。「阿龍」就恐嚇妹妹倘若不從,將取去妹妹極為珍貴置於抽屜內之泰迪熊玩偶為由,脅迫妹妹再與他嘿咻,性侵被害人得逞。這一部分「阿龍」被依強制性交罪判刑3年6月。這次「阿龍」性侵妹妹的時間,他已滿18歲,此部分不在少年法庭審判範圍,檢察官就此部分誤向少年法庭起訴,遂由台中地院刑事庭以通常程序進行審理。少男長期性侵妹妹202次,被判刑4年6月確定;他滿18歲後,強調「這是最後一次」再次性侵妹得逞,台中地院依強制性交罪將他判刑3年6月。圖/本報資料照 分享 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