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曾推甄上國立大學醫學院研究所的林姓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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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散布於多個社群網站。圖為示意畫面。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去年曾推甄上國立大學醫學院研究所的林姓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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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利用假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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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誘騙八十一名未成年少女傳送裸照及猥褻照,再散布於多個社群網站,他另被控性侵一名未滿十六歲少女,還有成年女子指控他恐嚇拍裸照,台北地檢署昨天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性侵、恐嚇等罪嫌起訴林。前年十一月,警方接獲多名少女報案,指控遭男網友以裸照威脅,要求持續提供自拍裸照影片,否則要在網路公布裸照;警方同時發現有人在卡提諾等多個網路論壇,散播未成年少女猥褻照片,專案小組循線查出林涉案。 檢方調查,林於二○一四至二○一七年間,從網路下載年輕帥哥照片,再以假身分用LINE、BeeTalk、臉書等社群軟體,專挑未成年少女聊天,先以談戀愛或哥哥照顧妹妹名義攀談,鬆懈少女心防,誘騙對方自拍裸照或猥褻影像給他。林取得裸照後,涉嫌威脅少女拍更多裸照,否則將上網公布,多名少女擔心裸照外流,依林指示傳送照片,林再將照片散送給有「蘿莉控」的網友欣賞,照片在卡提諾等多個網站瘋傳。據了解,林姓男子家境富裕,去年從私立科技大學醫學影像暨放射技術系畢業,原本推甄上國立大學的醫療器材與醫學影像研究所,但校方在林犯案後註銷他的錄取資格,校方並指出,林從未進入就讀,不是該校學生。檢方起訴法條包括「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卅六條第一項「拍攝、製造兒童或少年為性交或猥褻行為之圖畫、照片、影片、影帶、光碟、電子訊號或其他物品」,可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徒刑,由於被害人高達八十餘人,若以一罪一罰,林恐面臨重刑。檢方另查出林涉嫌以公布裸照手法,逼迫七名少女持續傳裸照,涉犯同法條「以強暴、脅迫、藥劑、詐術、催眠術或其他違反本人意願的方法拍攝裸照」,可處七年以上徒刑,得併科五百萬元以下罰金。據了解,檢警搜索林住處時,從電腦裡清出一百廿G容量的裸照,共有一百廿一檔案夾,每個被害人都有建立資料夾,依姓名、年齡、學校、身材評語、日期分類,檢方過濾清查後,認定有八十二名少女及一名十八歲的女子受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