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選部計畫從104年起,
,刪除律師考試第二試應試科目四商事法的「票據法」,
,另外增加1科選試科目。律師第二試,
,將從5科增加為6科,
,考試時間由15小時,
,增加為16小時。 律師第二試加入的「選試科目」,將由考生採三選一的方式應考,三科分別是智慧財產法、勞動社會法及財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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