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高地方政府推動路平工作的重視程度,
,工程會去年底接連邀集行政院主計總處、交通部、內政部及地方政府開會研商後,
,確定實施相關激勵及競爭措施。主要將每年度地方政府道路養護評比結果,
,納入中央對地方政府補助辦法考核機制,
,據以增減地方政府一般性補助款,
,並將評比結果作為生活圈道路等經費補助型計畫之評量指標。,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