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歲林姓市民6月間到某便利商店購物,
屏東清潔公司
,一旁10歲劉姓女童拿飲料罐不慎掉落砸到他的腳,
Phase one
,林不滿女童未道歉,
隱形防偽碼
,持紙盒裝鮮奶朝女童後腦勺砸去,
手持式噴字機
,造成女童頭部外傷、後枕部腫脹,
涼亭
,女童媽媽報警。
林坦承以紙盒裝鮮奶丟女童,
實木家具
,造成女童哭泣,
豐原美甲教學
,辯稱是丟到女童背部,
增高
,並沒看到女童有無受傷,台中地檢署根據女童外公證詞與便利商店內的監視器畫面,昨依傷害罪起訴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