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姓男子將兒子的寵物兔丟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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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子氣得與父親大吵一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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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僅將父親的資料丟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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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趁父親出去撿資料時反鎖家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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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讓父親回家;被迫在外住了一夜的賴愈想愈火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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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警控告兒子涉嫌強制罪。但台北地檢署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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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登記在賴妻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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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無權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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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賴的兒子處分不起訴。
刑法規定,以強暴、脅迫方式,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構成強制罪。檢方認為,賴姓男子雖然有家歸不得,但他不是房屋的所有權人,兒子並未妨害他行使「返家」的權利。
今年七月間,就讀高中的兒子發現自己飼養的寵物兔被父丟棄,氣得逼問父親「寵物兔到哪去了」,賴說「丟掉了」;父子倆為這隻兔子大吵一架,兒子衝進房間,將父親的文件資料一把抱起,跑到家門口向外拋出。
賴姓父親看到重要的資料被兒子像垃圾一樣丟棄,衝出門撿拾,兒子卻乘機將家門關上並反鎖,不讓父親進門。父親抱著資料不斷敲門,兒子始終不為所動。
賴的妻子下班返家,兒子終於打開家門,沒想到兒子只讓母親進來,不讓父親進家門。兒子接著丟了一卡行李箱給門外的父親,裡面裝著生活用品和衣物,再度反鎖大門;不管母親勸告和父親不斷要求,兒子堅持不開門。
賴姓父親提著行李在外住了一晚,越想越氣,報警告兒子。
賴妻稱,父子為了一隻兔子吵架,但她當時不在場;兒子也承認把父親反鎖家門外,還將一些生活用品和衣物裝箱讓父親帶去外面。,